老人去世无继承人遗产归国家:遗产的分配不以血缘关系为唯一标准
10月28日(发布时间),上海七旬老人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手足,离世后留下了大笔遗产。姑姑、表弟、堂妹都觉得自己尽到了主要抚养义务,应当多分财产,于是堂妹将另两方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伯自身无需三人提供经济支持,故均不存在供养。虽曾身患癌症,但一直保持独立生活能力。最终法院认定,三个亲戚都属于一般亲朋间的日常往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抚养较多的程度,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张老伯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张老伯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古稀老人,一朝离世,一生未娶无儿无女的他留下大笔遗产。为了这些遗产,他的亲戚们争相出手抢夺,那么旁系亲属有权继承遗产吗?
2019年张老伯因病去世,留下大笔遗产,他一生未婚,无儿无女,父母也早早去世,更无直系兄弟姐妹,因此,就有旁系亲属对其遗产动起了小心思。
张老伯的堂妹表示自己每周都会去看望张老伯,并为他洗衣做饭,陪他聊天,尽到了赡养义务,遗产应由她继承;而姑姑和表弟同样认为自己对张老伯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遗产应有自己的一份,为此三人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对于三方所说都对张老伯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但由于均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因此法院不认为三人都尽到了扶养义务,故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血缘不是遗产分配的唯一标准
在《民法典》中,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来讲,不尽扶养义务的,在遗产分配时,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而对于血缘关系之外的人来讲,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那么在遗产分配时也可以分得部分遗产。因此,遗产的分配不以血缘关系为唯一标准。
二、是否可以分得遗产主要看是否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是在本案中,三人对张老伯的扶养属于一般亲戚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不属于扶养较多的范畴,因此无权继承遗产。
《民法典》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民法典》注重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该规定既是对善意者的肯定,也是对子女、家属的警醒。
那如果被继承人无人继承,而又没有遗赠人,遗产该怎么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组织所有。所以,没有人继承的遗产最终会被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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