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多地“四类药品”不再登记上传顾客信息
近日,北京、广州、河北三地对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规定进行调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北京市已发布关于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药店根据12月2日上午市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区主要领导工作指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方便百姓购药、满足百姓日常用药需求,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此外,近两日,河北省与广州市也相继发布相关通知或消息,药店销售包括“四类药品”在内的相关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上传。这些措施的调整,是基于新冠病毒特征的变化以及民众激增的药品购买需求等现状。
之所以出现上述调整,实际是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不过,老年人等群体的保护仍是国家防疫政策所关注的重点,国家政策主要体现在加强疫苗接种方面。
多地购买“四类药品”无需再登记
在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指导下,全国多地结合当前形势,对防疫措施进行优化。北京市已发布关于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具体要求包括:一、即日起,取消药店“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不需扫码登录“京药通”进行实名制登记,请各药店立即执行。二、请各药店继续落实好各项常态化疫防控工作措施。三、当前,继续鼓励各药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期下,采取窗口售药。
同时,在12月2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力表示,从12月1日起,市民前往药店购药,包括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37类药品,不再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只需佩戴好口罩,测温、扫码,出示健康码绿码就可以进入药店购药。
此外,河北省多地药店于12月1日收到上级监管部门通知,药店销售“四类药品”不再进实名登记上传。河北省多地药店收到的《通知》中提到,自今日起,各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和感冒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上传,不再向街道办事处推送。抗原试剂不再搭送及登记上报。
早在今年7月,广东以及浙江的温州、宁波等地就曾宣布,药店在常态化防控期间售卖“四类药品”,无需进行登记。例如,广东省药监局于7月5日发布《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下称《规范》),其中包括,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无需实名登记报告。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则于7月7日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转入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可于线上线下正常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药品,无需再进行实名登记。
不过,上述地区在7月份实施药店售“四类药品”无需实名登记时,同时提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则立即由常态化转入应急状态,实行四大类和感冒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辖区疫情防控机构。即只有在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药店售“四类药品”无需实名登记,一旦该地区出现本土疫情,仍实行实名登记。
而相比之下,此次北京、广州、河北地区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并未提出本地区无疫情的前提条件。
当前,防疫政策的优化调整是基于新冠病毒特征的变化。11月18日,中国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主任张文宏在相关会议中表示,在国家有效防控策略下,新冠病毒致死率已经非常低,但改变不了病毒变异带来的极快传播速度。新冠病毒在自然界规律发展下,逐渐进入稳定期,而且对人类造成的损害也在逐渐降低。11月14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在谈防疫二十条时也表示,从病毒进化规律推测,新冠病毒趋于稳定、毒力趋弱的概率大。当前的临床实践表明,新冠病毒造成的重症和死亡比例很低。同时也不能忽视新冠病毒传播更隐匿。
同时,随着各地防控政策的调整,民众对防疫药品的购买需求明显提高。丁力在上述发布会中指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优化以来,关注到近两日市民群众购药需求较大,例如12月1日监控发现,市内零售药店感冒、发热类药品1天的销售记录达10万条,是平日的2.5倍。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新形势,近期围绕药品和医疗器械开展“保供应稳价格”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购药需求。
保护老年人群体
之所以出现上述调整,实际上是抗疫的阶段性发生了变化。经过近三年的抗疫,我国医疗卫生和疾控体系经受住了考验,拥有有效的诊疗技术和药物特别是中药,全人群疫苗完全接种率超过90%,群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升,加上奥密克戎病毒致病力在减弱,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创造了条件。
不过老年人依然是疫情防控的重点保护人群。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指出,大量研究已显示,如果不接种疫苗,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之后,其住院率、ICU患者收治率和病死率还是比较高的。
面对新冠病毒,60岁以上,尤其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是重症高危人群。如何增强对老年人群体的保护,当前,国家政策主要集中于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方面。作为重症高危人群,老年人群体接种新冠疫苗的获益最大。
11月2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也表示,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建议没有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应当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要尽快加强接种。
当前,老年人加强免疫接种的覆盖率仍然较低。截至11月28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的覆盖人数为2亿3940万人,完成全程接种2亿2816.5万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老年人口的90.68%和86.42%,完成加强免疫接种1亿8151.1万人。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的覆盖人数为2742.6万,完成全程接种2356.3万人,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80岁以上人口的76.6%、65.8%,完成加强免疫接种1445.6万人。
11月29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了《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指出,近期,各地坚持以60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加大组织和社会动员力度,努力提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60岁以上人群疫苗第一剂接种率已超过90%,但还需要继续做好60-79岁,特别是8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工作。
同时上述方案也进一步给出了加强免疫疫苗选择,可以组合使用的加强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武汉公司、北京科兴中维、深圳康泰、医科院生物医学研究所等5款已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灭活疫苗均;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重组蛋白疫苗(可任选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据了解,上述疫苗在老年人群中表现出较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2021年2月3日,中国团队在国际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子刊《柳叶刀·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s)上发表研究称,他们对科兴灭活疫苗(克尔来福)开展的Ⅰ/Ⅱ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该疫苗针对60岁及以上健康人群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18-59岁健康人群的结果相当。克尔来福疫苗的研发方是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接种疫苗对老年人群的保护作用,云南大学张子杰教授团队在预印本平台medRxiv发表名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克尔来福在合并基础疾病人群中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一项回顾性研究》的文章。研究结果显示,科兴新冠灭活疫苗克尔来福在六类基础疾病患者中,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据了解,此前香港大学医学院针对香港特区在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背景下疫苗有效性做过分析的结果显示,接种三剂科兴灭活疫苗克尔来福®后,在真实世界中的对重症和死亡病例的保护效果均超过97%;对60岁以上人群,完成第三剂克尔来福®接种后对死亡病例的保护效果从77.4%提高至98.3%。
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关键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在两针灭活疫苗的基础上采用该重组蛋白疫苗进行序贯加强免疫,对于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引起的新冠肺炎(轻型及以上)可产生良好的保护力。截至目前,临床上已有两万余人接种了丽康V-01,不良反应率与灭活疫苗相当。对于有基础疾病高风险人群的保护力高达71.83%,60周岁以上或有基础疾病人群保护力为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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